臺灣的史前時代
文字未發明或還沒被有規模的使用以前(西元1624年之前)
新竹縣新豐鄉紅毛港出土之瓦片遺跡
資料來源:新竹市考古遺址普查與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
https://tm.ncl.edu.tw/article?u=022_006_00005061
遺跡:人類製造的物品或建築,經過長遠的時間被埋在堆積的風沙之下,再重新被挖掘出來。
新竹市及周邊區域重要遺址(紅毛港類型)
資料來源:新竹市考古遺址普查與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
https://tm.ncl.edu.tw/article?u=022_006_00005061
遺址:埋藏遺跡的地方,是古人生活或居住的地方
延伸閱讀:【南島文化遺產】宜蘭冬山「丸山遺址」文化部列入台灣第九處國定考古遺址
臺灣邁入歷史時代
1.熱蘭遮城日誌─
荷蘭人曾於1624年至1662年統治臺灣長達38年,當時「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」為確實掌握殖民地,要求各分據點逐日記載殖民地大小事件,經巴達維亞(今印尼)轉送回荷蘭,這些紀錄以荷蘭文撰寫而成,其中與臺灣相關的珍貴史料,即為今所稱的熱蘭遮城日誌。
2.新港文書─
荷蘭人傳教士以羅馬拼音拼寫西拉雅族原住民語言,將聖經翻譯成西拉雅語言。
並且開設學校教導原住民,後來用在書寫土地買賣契約等,稱為「新港文書」或「番仔契」。
西拉雅語言的聖經
左:荷蘭文 右:新港文
新港文書:清乾隆21年灣裡社大馬役賣盡根契
1670年代,大員熱蘭遮城與市鎮圖,版畫。
荷蘭最後一任臺灣長官揆一著《被遺忘的福爾摩沙》封面
資料來源:
中譯版:《被遺誤的台灣:荷鄭台江決戰始末記》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